法律知识

差劲女儿赡养老母还要法官出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3 10:05
人浏览

  近日,芜湖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该县花桥镇五四行政村85岁的丁能英家中,将300元的赡养费亲自送到老人的手中,看到老人露出高兴的笑容,执行法官倍感欣慰。

  丁能英老人的老伴早年去世,她虽然生育了五个子女,但子女间却相互推诿,没有人愿意来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2009年,老人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的支持下,最终老人与子女达成了调解协议,三个儿子每年给付赡养费350元,两个女儿每年给付赡养费200元。三个儿子和次女都积极履行了赡养义务,只有长女杨某某一直不愿给付赡养费。2011年3月,丁能英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能让老人及时拿到赡养费,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杨某某,当时她正在田间干农活。接到了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杨某某情绪立即激动起来,表示自己并不是不赡养老人,而是恼火老母亲不近人情将她告上了法庭,让她在村里丢了脸。

  为化解母女间的矛盾,执行法官耐心做起了杨某某的思想工作,经劝说,杨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回到家中向邻居借钱交到执行法官的手中,并保证日后不但按时给付赡养费,同时也会定期探望老母亲。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