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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孩童的家暴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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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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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11时许,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马勇主任与两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来到市儿童医院。听说新新生母已经半年没见过孩子,医护人员同意武某进入重症监护病房探望,并由马勇主任搀扶她进屋。进入病房前,医护人员给武某提出了几点要求:绝对不能出声哭喊、不能碰孩子、不能影响其他患儿。倘若武某不能控制情绪,就不能进入病房。在病房外,武某肯定地点了头。见武某状态稳定,医护人员帮她穿上防菌服进入病房。

  站在儿子病床前的武某一动不动,颤抖的身体和圆睁的双眼却透露出她的情绪。从新新病床前离开时,武某的脚步开始“发虚”,搀扶她的马勇主任加快了脚步,“半抱”着她走向门口。推开监护室大门的一瞬间,武某晕倒在地,医护人员立即给予吸氧等抢救措施。

  在不到两分钟的探视过程中,这位伤心欲绝的母亲表现得异常坚强她瞪着双眼紧盯着病床上的新新,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却在迈出监护室门口的一刹那突然晕倒在地。吸氧清醒后,新新妈幽幽吐出一句:“儿子,妈来了!”

  彻底清醒后,武某痛哭流涕,其伤心和自责令围观者动容,不少人悄悄地抹眼泪。马勇主任鼓励武某要坚强面对现实,孩子病情好转后还需要很长时间的护理照顾。听到孩子需要人照顾,武某让亲属们放心:“我还要照顾我儿子。”

  昨日,耿某的叔叔、弟弟分别从兰西县和河北省赶到哈市,他们想要见被拘留的耿某,但因为昨天是周日,按规定不允许会见,所以没能如愿。

  14日,记者前往兰西县耿某的老家,将耿某打伤儿子、现在新新正在抢救、耿某已被警方治安拘留的消息带给了他的叔叔。其叔叔随即与耿某在河北打工的亲弟弟取得联系,二人火速赶到了哈市。

  昨天,耿某的叔叔和弟弟抵达哈市后,先到医院了解了新新的情况。得知新新的母亲曾经给孩子保了一个意外伤害保险,众人很想找到保险单,但大家都不知道耿某的确切住址,因此无法找到保险单。

  随后,耿某的弟弟提出想要见一见正在市公安局治安看守所拘留的哥哥,但驱车前往后却被告知,因周日不是规定会见的时间不能见面。耿某的弟弟诸多疑问他想向哥哥问个明白。

  几天来,本报就“五岁男童遭遇家暴事件”进行连续深入报道,新新的悲惨遭遇得到了市关工委、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多个部门的关注。记者从市儿童医院了解到,目前新新的病情虽略为平稳,但依然昏迷不醒。针对耿某对孩子施暴后仍坚持自己是在“教育孩子”的想法,法律、教育专家一致认为:父母采用“棍棒教育”教导孩子是一种违法行为。[page]

  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法制教育委员会主任卢连基说,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是一个需要特殊保护的群体。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都对实施家庭暴力设立了专门条款。在新新遭受父亲家暴这一事件中,新新父亲以“为孩子好”为名施暴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

  卢主任说,教育孩子绝不是“家务私事”,而是一种社会责任家长确实有教育孩子的责任,但不能使用暴力来履行自己的责任。“棍棒出孝子”这种传统教育观念绝对是错误的,也侵犯了孩子的健康权、人格权。新新的父母都应该审视、反思自己的行为,因为即使两人离异,双方也都具有抚养、探视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从这个角度看,家长的道德、文化、法律素质都有待提高。

  哈医大四院心理科主任张磊晶分析说,耿某与妻子离婚可能是造成“新新遭生父家暴”悲剧的原因之一。其实儿童成长期好动、调皮、放任,不想学习等“不乖”行为只是希望引起大人的关注,都属正常。

  离异家庭子女长期缺乏母爱,可能认为自己“被抛弃”,会表现出调皮、捣蛋、不听话,其实孩子根本意识不到这是一种错误行为。一旦父母出现殴打等行为行为,孩子与父母的矛盾就会逐渐激化,孩子就会更加叛逆。

  因孩子调皮、不听话就棍棒相加,表面上孩子屈打认错,却让孩子的童年形成创伤,对孩子未来的人格、个性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与孩子互信沟通,远比棍棒相加有效。

  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主任马勇说,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但是有的父母认为“打自己的孩子不犯法”,导致了社会整体对家庭暴力的模糊认识。新新遭受父亲殴打的伤害行为根本不是“教育孩子”的范畴,而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马勇说,她从事律师工作已经20多年,也曾参与过一些涉及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事件,但孩子遭受如此重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

  马勇表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在事件“定性”后,就赔偿项目、变更抚养权等诉讼内容为新新母亲提供法律援助。如果公安机关确定这起事件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帮助新新及其监护人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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