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不愿离婚求和被拒 为报复丈夫杀亲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3 16:51
人浏览

  核心提示:刘女恳求家婆从中劝和遭到拒绝,遂生杀死亲生儿子以报复丈夫的念头。等丈夫出门后,把儿子带到自己的房间并反锁房门,之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往孩子的身上连砍十余刀,致其当场死亡。

  家庭起纠纷,女方拒绝离婚,求和遭拒,为报复丈夫竟然将亲生骨肉残忍杀害。昨日上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女故意杀害亲生儿子案。

  据了解,2011年9月以来,被告人刘女与丈夫因家庭纠纷一直闹离婚,由于刘女不愿意离婚等原因,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2012年6月7日凌晨4时许,刘女恳求其家婆从中劝和遭到拒绝,遂生杀死亲生儿子以报复丈夫的念头。当日上午6时30分许,刘女等丈夫出门后,把儿子带到自己的房间并反锁房门,之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往孩子的身上连砍十余刀,致其当场死亡。事发后,刘女报警并留在现场被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他人使用锐器(类刀具等)砍击至颈髓完全离断而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女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将对被告人刘女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刘女辩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她说自己错了,无时不刻在为他祈祷。庭审进入尾声阶段,被告人刘女向法庭请求给予她从轻处罚。法院将择日宣判。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