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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单独二胎最新政策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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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30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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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天津市单独二胎政策自2014年2月14日起正式实施。2014年天津单独二胎最新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被批准生育二孩的夫妻需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4年以上。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夫妻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和产假。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2014年天津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2014年天津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一、天津市单独二胎适用人群: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按照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进行申请即可。

  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二、天津市单独二胎生育间隔要求:

  按《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

  单独夫妻生育二孩同样要遵守以上生育间隔要求,这样有助于缓解生育堆积现象的出现。

  三、单独二胎政策实施时间: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即天津市自2014年2月14日起施行单独两孩政策。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妻已经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

  四、生育保险政策与产假政策:

  (一)生育保险政策

  凡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均可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均可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二)产假政策

  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生育二孩的女职工可享受与生育一孩同样的产假政策,即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共98天。女职工分娩时遇有难产,施行了剖腹产术、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的,在享受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产假15天。[page]

  五、天津单独二胎申请程序:

  1、申请需准备的材料:

  申请时需填写《天津市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提交夫妻双方的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中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明。受理部门对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2、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

  3、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向本市一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

  4、审批时间从原来50个工作日压缩到30个工作日。即,自街道计生部门受理之日起算,一般30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妻就可以取得二孩审批证明。特殊情况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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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人大常委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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