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获得可能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等,既然是权利,那就是属于公民可以随意处分的,也就是我们可以行使权利,也可以选择放弃权利,要想有效的放弃继承权,我们可以去公证部门进行制定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如何制定。
一、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注意事项:
1、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亲自到其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或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在时效上,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否则,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3、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是其自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任何在受胁迫、受欺骗情况下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都将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4、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二、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提交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经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如果被继承人死后遗有多项遗产时(如既有房产又有存款等),声明书应明确放弃继承哪一项遗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全部内容,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同时我们就从法律上失去了可继承的权利。
(责任编辑:陈墨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