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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3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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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结婚的时候,男方家需要给彩礼到女方家,而女方嫁到男方家的时候,则需要附带一些陪嫁物品。那么如果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吗?结婚彩礼返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1、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述情况下,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离婚时,支付彩礼的一方(一般为男方)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彩礼,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3、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彩礼所持的是不支持的态度。

  二、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吗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如果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钱的,法院也会支持男方的诉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结婚彩礼返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如果婚姻当事人一方给付了另一方彩礼,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我国《婚姻法》注重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可是,在部分地区,男女青年在恋爱、结婚的过程中,至今仍流传着一方(主要是男方)送给另一方(主要是女方)一定价值的财物和现金的习俗,俗称送彩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男女在交往期间男方为追求女方为女方或者其近亲属所做的支出并不属于彩礼的范畴,应与彩礼加以区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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