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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到丈夫的外遇证据 能不能得到离婚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24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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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网名叫“青儿”的女子说:我和老公结婚20多年了,但一直生活得不幸福,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我也有了他有外遇的证据,不知道我能不能得到离婚赔偿。

  在20多年的婚姻生活中,老公多次背叛我。我第一次发现他有婚外情,是在我生下女儿后不久,那次我跟他大吵了一架。他虽然保证不再来往、绝不重犯,但没过多久,我又发现他有了别的女人。于是,我们又开始了新一轮争吵。这些年,我们就这样争吵不休。以前为了孩子,我一直委曲求全,现在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她也看不惯父亲的行为,鼓励我离婚。我打算离婚,并要老公在经济上补偿我,可老公不愿意。

  我千方百计搜集了一些他有外遇的证据,包括他和情人的亲密照片、肉麻短信等。请问,这些证据能不能帮助我得到离婚赔偿?

  维情专业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有3个要件: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而“重婚”则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你所搜集的证据尚不能证明他们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那么即使是“捉奸在床”,也只能被认定为“通奸”行为,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通常会得到支持,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并不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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