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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有亲生儿养子不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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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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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他有两个亲儿子养着,还追着我要钱,我肯定不给!”日前,家住姜家圩的孙丰到大儿子家要下一年的“生活费”。大儿子以老人有两个亲生儿子赡养为由,准备从下一年起不给每年的生活费了,双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据孙丰介绍,他和老伴结婚后5年没生孩子,就从远房亲戚处抱来一个男婴做养子,这个男婴就是他的大儿子孙伟。“当时我们都急死了,就抱个小孩回来养,图日后有个依靠,哪想到现在他竟这个样啊!”孙丰老人称。孙伟3岁时,孙丰的爱人却突然怀孕了,先后给他添了两个儿子。“那时候家里虽然比较穷,可我待他和他两个弟弟一样,弟弟有什么吃的穿的,一样都少不了他的,从来不亏待他!”长大了,孙丰给孙伟成了家,并把家里分得的一套房子给了他们。“近几年我们老两口岁数大了,退休金又不多,就让他们三个每年贴点生活费,前几年都执行得不错,不料这一次他却不愿意给,说我们有他两个弟弟养着就行了,实在是没道理!”

    “不是我不给,你问问他们为什么我不给!”街道工作人员找到孙伟,他心里有想法。孙伟称,本来自己是抱养的这个事周围人都不太知道。可最近老俩口到处跟别人讲,他心里觉得不舒服,觉得两个老人不尊重他。“可能他们没注意你的感受,可你也不能以有人养为理由不给生活费啊!”工作人员对孙伟进行教育,同时,跟孙丰进行沟通。孙丰表示可能他们没注意儿子的感受,以后不再在外人面前讲这个事,孙伟也同意支付下一年的生活费,让父亲尽快来拿。

    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称,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只要是与养父母形成了合法的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在本纠纷中,孙伟对孙丰夫妇的赡养义务不能因孙丰夫妇有亲生子女而免除,孙伟应当与孙丰的另外两个儿子共同承担赡养孙丰夫妇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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