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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30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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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婚姻关系。根据规定,事实婚姻也可以离婚,那么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3)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事实婚姻需符合什么条件?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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