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涉外离婚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介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0 15:21
人浏览

    

  原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天津离婚网提醒您: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被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答辩状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被告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