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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登记应出具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1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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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均应当出具下列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此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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