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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年龄婚姻无效 丈夫花心她索赔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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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1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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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 (春萍 记者 曹凯) 邗江女子小芳在婚后发现丈夫花心出轨后,向法院申请离婚,并索要过错赔偿。不料因自己曾经虚报年龄结婚,被法院确定婚姻关系无效,赔偿最终未获得法院支持。

  今年22岁的小芳,家住邗江北郊某镇,中学毕业后一直在当地一家企业打工。2006年,19岁的小芳在亲戚的介绍下,
与当地一位小老板徐兵相识。由于家人催促,小芳虚报年龄,和徐兵去外地领取了结婚证。

  没想到,婚后不久,小芳发现,徐兵很早就在外面有女朋友了,并且两人一直处于同居状态。为此小芳与徐兵发生多次争吵。今年初,小芳终于忍无可忍,向徐兵提出离婚,并将徐兵告上了法院,要求徐兵因过错赔偿10万元。庭审中,徐兵说出了实话,辩称认为两人当初在结婚时,小芳本来就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婚姻应属无效。

  “小芳与徐兵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因小芳未达法定年龄,其婚姻关系无效。”在法庭上,法官宣读了判决书,表示小芳的索赔请求不适用于《婚姻法》规定,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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