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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的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1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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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很多种福利或者许多的政策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时候,对这些是没有办法享有的,那么在这个时候,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一种目的,可能会进行商量,先假离婚,那么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虚假意思表示的离婚是否是有效的呢?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假离婚的法律后果

  一、假离婚的法律后果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

  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

  此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二、假离婚的原因

  (1)双方为了福利分房、买房、职位升迁等原因;

  (2)一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哄骗对方达到真离婚的目的;

  (3)双方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

  (4)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三、通谋离婚纠纷如何处理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

  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

  此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假离婚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我们做出一定的行为是会有一定的后果的,对于一些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就相应的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对于假离婚也是这样,里面可能是有一定的风险的。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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