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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自诉证据要准备哪些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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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在重婚中,证据是比较难的一个问题,证据是办理重婚案件的敲门砖,有力证据是任何案件所必要的,那重婚自诉证据要准备哪些证据?重婚自诉人的范围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婚自诉证据要准备哪些证据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起诉重婚罪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二、自诉重婚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258条对重婚罪做了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重婚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其二是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无配偶的人如果缺乏明知而是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条进一步明确,重婚案属于此类"轻微刑事案件"之一。由此可见,对于重婚案,既可以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被害人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一方面,公安机关不能以属于自诉案件为由不予受理;另一方面,人民法院也不能以自诉人未先行向公安机关报案为由不予受理。而在实践中,对于重婚案尤其是后婚姻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形,自诉案件较多。特别是在立案登记制的背景下,自诉更为普遍。

  三、重婚自诉人的范围

  在重婚案件中,能作为自诉人提起自诉的人包括两类。

  第一是前婚姻关系中的配偶,这也是最为常见的自诉人。根据前文的介绍,重婚案中的前婚姻一定是登记婚姻。登记婚姻中的一方认为另一方重婚的,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起诉的对象一般为自己的配偶。如果认为配偶后婚姻中的另一方也构成重婚罪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可以一并起诉,同时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是后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后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如果认为对方隐瞒已婚的事实欺骗自己登记结婚的,亦可以作为自诉人提起自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于1992年《关于重婚案件中受骗的一方当事人能否作为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的电话答复》中明确:重婚案件中的被害人,既包括重婚者在原合法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也包括后来受欺骗而与重婚者结婚的人。鉴于受骗一方当事人在主观上不具有重婚的故意,……可以作为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强调两点:

  第一,只有后婚姻系登记结婚的,后婚姻的配偶才能起诉。如果后婚姻系事实婚,则不受法律保护,其配偶不能自诉。

  第二,后婚姻的配偶起诉的,只能起诉重婚者本人,而不能起诉重婚者的原配偶。因为原配偶受法律保护,未侵犯后者的婚姻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重婚自诉证据要准备哪些证据”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自诉重婚所需要的证据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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