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丈夫拒付小孩抚养费妻子申请法院来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20 19:45
人浏览

晚报讯“谢谢你们,这下孩子上学的费用总算有着落了。”8月23日,申请人张某从巴东县茶店子法庭法官手中领取到执行款后,不停地说着谢谢。

2006年9月27日,张某和武某经法院调解离婚,两个婚生小孩都跟随张某生活,由武某每月给付抚养费400元,定于每年付清当年的抚养费。2010年约定期限到期后,武某没有主动给付小孩的抚养费,于是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给付2010年度的小孩抚养费4800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找武某做思想工作,希望武某能够主动积极履行义务,但武某总是以没有钱或者工程没有结账为借口,拒绝给付小孩抚养费。8月20日,张某提供线索,称武某在某煤矿有运费收入,执行法官立即核实该线索,得知武某确实在某煤矿有运费收入,于是,法院依法提取了武某的运费收入4800元,并在最短时间内送到张某手中。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