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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离婚抚养费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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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纠纷中,最大的争议焦点莫过于财产问题跟孩子抚养费问题,财产问题可以夫妻订立好婚前协议,那么四川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孩子抚养费不出怎么办?孩子抚养费是一次性付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四川离婚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不出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协议离婚后,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进行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不过起诉前要先弄清楚,在起诉时,孩子是原告,拥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是法定代理人,对方为被告。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所以需要起诉,是因为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经过法院依法审理确认协议有效后,便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孩子抚养费是一次性付吗

  1、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但这不是绝对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也是有相应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的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正确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因此法院判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可能不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四川离婚抚养费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抚养费问题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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