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20 16:15
人浏览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