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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6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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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在协商离婚时可自行约定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无论是哪种形式最后抚养权都会确定下来,如果在后续的生活当中,父母双方想要变更抚养权,可能大部分的人想到的都是去民政局进行变更手续,那么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

  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现行的两种方式如下:

  1、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无疑是双方协议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因此需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只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即可。双方只要拿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书到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户口迁移了。

  2、当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不同意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即可。

  三、单方面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的处理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孩子,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父母双方肯定都是非常爱孩子的,所以肯定都十分的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在协商或法院判决抚养权以后,应该将孩子送往有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在日后出现了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可以进行抚养权变更,但是不管是何种形式的变更都要经过法院的批准。以上就是“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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