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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网上交易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9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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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我国证券网上交易存在的问题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证券网上交易的安全问题;二是中国信息化程度的限制;三是证券网上交易服务内容匮乏……下文,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证券网上交易的安全问题。

  由于多数股民缺乏基本的防护意识和措施,使网上炒股面临极大的安全风险。据了解,近年来针对网络银行用户的木马病毒大幅增长,2006年就有多家国内外的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机构遭黑客侵入。

  一旦黑客窃取了用户的网银账户、密码和个人证书,就可能把账户里的钱转走。遭病毒感染的股民以中老年为主,由于黑客不能从股票账户中提取现金,但是可以将偷来的股票账户进行高买低卖,给客户造成很大的损失。

  美国每年因信息与网络安全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75亿美元,企业电脑安全受到侵犯的比例占50%,美国国防部全球计算机网络平均每天遭到两次袭击。因此,网络安全始终是一个最重要的制约因素。

  另外在网上交易比在营业所风险大,证券的网上交易往往涉及巨额资金,一旦受外部攻击造成系统中断,或网络犯罪使信息泄露,将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网上交易业务首先必须解决安全问题,而网上交易最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是委托交易数据的网上传输、经纪公司的交易管理系统及数据库系统。

  投资者要求能够实时委托交易,因此在开市时间段里以及经纪公司开放查询的时间段里,经纪公司的交易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将直接连接在互联网上。如果没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机制,系统很容易受到攻击。

  (二)中国信息化程度不高与许多发达国家、甚至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社会信息化程度仍然处在一个相当低的水平上。

  2000年,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的研究人员曾从信息技术和信息技术设备利用能力、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信息化人才与人口素质以及国家对信息产业发展的支持状况等方面,选取了29个指标编制了信息能力指数来测算信息能力大小。

  他们根据构造的信息能力指数测算基本模型和指数体系,对世界28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信息能力进行了测算和比较。测算的结果表明,美国信息能力总水平得分为71.76分,是世界信息能力最强的国家。中国的信息能力得分仅为6.17分,仅为美国的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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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信息产业的结构还不尽合理,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不足,信息化发展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出不平衡状态;信息人才短缺,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公众对信息化重要性认识不够,等等。

  (三)证券公司的服务方面存在缺陷,证券网上交易服务内容匮乏。

  目前网上交易只是开辟了一个交易手段,一些软件设计方面也没有加强客户服务功能,其服务方式也没有多大优势。如网上交易仅仅提供证券交易的实时行情分析、实时个股表现,但缺乏具有鲜明的个性化服务,诸如实时个股评论、实时个股咨询、实时大盘研判等内容,同时也没有能提供互动性服务。

  (四)证券行业的进入壁垒限制了网上交易的直接竞争。

  证券行业本就是在国内新出现的行业,对于它的发展定位也只是在近几年才有明确,所以它也属政府一直重点监控发展的行业。因此,对待网上交易这种新的服务方式,证监会的态度必然是极其慎重的。但这种情况,也有一个不利之处,就是限制了网上交易的发展条件。

  在这个尚未完全建成的网上证券交易的体系中,还不能完全确定传统券商、网络通道的提供者、金融信息的网络载体、传统的软件开发商各自所扮演的角色和各自所占据的份额。

  IT背景的证券类网站还没有获得证券经纪资格,他们与券商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只能提供技术或信息方面的维护性服务。这意味着非券商类的证券类网站可能被迫重新洗牌。而券商虽已获得经纪资格,其在网络技术方面明显落后于IT背景的网站。在目前券商主要依赖IT背景网站的情况下,如果上述“摆地摊”的服务形式不能合法化,势必影响到证券网上交易的推开和健康发展。

  (五)网上证券交易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还不健全。

  为了鼓励市场创新,控制技术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在2000年3月30日出台了《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它基本上反映了各方人士目前对网上委托业务及其监管规则的共识。

  但该《办法》只是规定了从事网上经纪业务的资格问题,对于网上交易者的资格审查、网上交易的技术标准以及技术体制、网上交易的市场监管等,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另外,该《办法》规定专业的网络公司不能从事网上证券业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限制了网上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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