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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9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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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5年6月1日起,境外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可以向央行递交银行卡清算资格申请。而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条件有什么?如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银行卡清算标准体系等。接下来法律快车为您介绍。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下称《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根据《决定》,境外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均可向央行递交银行卡清算资格申请。这意味着,长久以来,中国银联“一家独大”的局面。

  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六大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

  ●至少具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股20%以上的单一主要出资人,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合计持股25%以上的多个主要出资人;

  ●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银行卡清算标准体系;

  ●在中国境内具备符合规定要求、能够独立完成银行卡清算业务的基础设施和异地灾备系统;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求银监会同意后核准的任职资格;

  ●具备符合规定的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信息安全保障和反洗钱措施等其他审慎性条件。

  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要履行什么程序?

  《决定》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行政许可条件、程序的实施细则,以及相关审慎性监督管理措施,并按照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共同防范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性风险。

  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申请程序分为筹备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人应按照法定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在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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