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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30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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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筑行业中,很多人都会把工程承包给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双方还会签订好工程承包合同,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过工程承包的范围很广,具体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么写的相关内容。

  一、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么写

  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如可以填写土建工程,或者填写土建、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

  也可以更具体一些,填写是否包括采暖卫生与煤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等专业工程的安装以及室外线路、管道、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

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么写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基本建设承揽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下列特点:

  1、合同标的是基本建设工作,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以及与此有关的勘探、设计等工作。基本建设主要是指固定资产的再生产,包括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产,如工业、矿产、交通、水利、文教、卫生、住宅等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等。

  2、在社会主义国家,属于计划合同。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规律,要求基本建设也必须有计划地进行。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18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文件签订”.

  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和解或调解

  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地解决争议。

  2、仲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具有办案迅速、程序简便的特点和优点,而且进入仲裁程序以后,仍然采取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方法,先调解,后仲裁,首先着力于以调解方式解决。

  3、诉讼

  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怎么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大家找承包单位的时候一定要找有施工资质的,否则有很可能影响工程质量问题的,也是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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