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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做伤残鉴定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7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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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时候,如果职工在工作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受伤的都会构成工伤,甚至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出现伤残,而职工在要求企业赔偿前需要先进行鉴定。那么去做伤残鉴定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去做伤残鉴定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需要受伤的当事人和鉴定所的有关鉴定人员积极配鉴定过程。

  第二、在整个鉴定过程中是不能够瞎编乱造做虚假提供假材料,假如虚报资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

  第三、出现本次事故的当事人是不能够私自去变更法医鉴定书的内容的,不然的话该法医鉴定书是视为无效的。

  第四、出现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能够去申请经过当事人和鉴定人员已经协商好去的公安局或者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该部门是可以到鉴定所再次鉴定的。

  二、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工伤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三、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出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

  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去做伤残鉴定需要注意什么的信息,由上可知,在进行伤残鉴定时要注意需要受伤的当事人和鉴定所的有关鉴定人员积极配鉴定过程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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