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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残要走什么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8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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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中,如果受伤了劳动者需要的到相应的补偿,那么就需要知道的伤残等级是多少,按照相关的等级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那么评残要走什么程序,劳动者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以及期限是多少,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一、评残要走什么程序

  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五、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六、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二、鉴定伤残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交到发认定工伤决定书单位的伤残等级签定部门。一般是2个月内做出等级鉴定。

  三、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少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找到的关于评残要走什么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需要评残一定要带好相关的材料及时向有关鉴定部门进行申请,以防时效过期,如果还有其他什么不懂的,以及需要帮助的欢迎前来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给到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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