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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文物的定级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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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二)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四)反映某种考古学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能说明某一历史问题的成组文物;

  (五)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般,但材质贵重的文物;

  (六)反映各地区、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七)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

  (八)古旧图书中有具有重要价值的善本;

  (九)反映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成就、重要领袖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一)反映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十二)其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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