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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如何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3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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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损害,是指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致使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无法正常进行日常活动的非财产上的损害。就精神损害如何鉴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精神损害如何鉴定

  (一)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二)、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四)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五)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六)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侵害他人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精神损害如何鉴定相关的法律知识。精神损害是与物质损害密切相关的一种损害内容.其可以与物质损害同时发生,也可不同时发生.因其多为损害的是人格权利,而人格权的本质是定向选择,这种定向选择被法律保护或制约。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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