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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监控的内容税务司法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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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司法鉴定】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监控的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有关负责人在谈及此《通知》时表示,税务机关将进一步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扩大涉税信息来源,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大力加强高收入者的税源监控。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高收入者的税源管理和监控,关键是掌握高收入者的大致分布和主要所得来源。前一段时间,通过调查摸底,并与税务机关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数据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数据对比分析,我们掌握了高收入者分布和所得来源的有关情况。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级税务机关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强化税源管理。在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方面,税务机关将进一步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扩大涉税信息来源,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大力加强高收入者的税源监控。

  需说明的是,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报告表时,须明细申报支付给每个人的所有所得,希望扣缴单位理解和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掌握高收入者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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