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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级工伤伤残标准汇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2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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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的一级工伤伤残标准依据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是2014年9月3日发布,2015年1月1日实施,代替了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就一级工伤伤残标准详细介绍。

  一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鉴定为一级伤残。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5)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6)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7)双下肢膝上缺失及一上肢肘上缺失;

  8)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9)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0)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1)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2)小肠切除≥90%;

  13)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4)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5)全胰切除;

  16)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7)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18)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19)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20)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1)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2)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3)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imal/L(8mg/dL)。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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