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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费用怎么收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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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很多事情都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而在诉讼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司法鉴定,对所涉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司法鉴定费用怎么收取?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司法鉴定费用怎么收取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费用,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二、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

  首先,鉴定费属于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包括两部分: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及法院不代收不代付的诉讼费用。

  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种: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法院不代收不代付的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由此可见,司法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用进而是适用该条规定的诉讼费用负担规则的。

  然后,鉴定费由谁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因此,司法鉴定费用应当由败诉方负担。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是: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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