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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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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涉及犯罪的行为人精神上出现问题时,是有可能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审理以及裁量的,因此必须要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那么如何对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对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执行。当事人、代理人、辨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并委托鉴订。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准备病人之前的病历以及疾病控制机构开出的疾病证明,到鉴定中心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并按鉴定中心安排时间通知当事人前来鉴定。

  3、正规司法鉴定中心不受理由个人提出的鉴定申请。

  4、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证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鉴定中心公章生效。

  二、精神病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1、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2、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3、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4、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5、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三、司法鉴定意见是可以撤销的吗

  司法鉴定意见是可撤销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还可以找其他证据,推翻该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如何对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的信息,由上可知,如果要对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的,必须由办案机关进行委托,还需要准备好病人之前的病历以及疾病控制机构开出的疾病证明。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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