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种疾病类型,对于精神疾病来说,它有不确定因素,并且存在着安全隐患,那么对于精神疾病也是有相关的司法鉴定标准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标准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标准
1、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
2、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
3、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
4、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5、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二、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精神病鉴定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标准问题的详细解答,我国的精神司法鉴定是有相关的程序进行,对于精神病司法鉴定是一般要在受理后15个日工作内才能够完成相关的鉴定工作,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