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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医鉴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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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医就是可以进行相应的尸体检查的,但是这个尸体检查是有着相应的规定才能进行的,这个法医鉴定的程序也是有着相应的规定的,只有符合程序的才是合法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做法医鉴定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做法医鉴定程序

  法医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认被害者的受伤程度,以此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处罚依据。法律是实事求是的,法律只认可其指定的鉴定机关做出的鉴定结果,所以为了嫌疑人早日得到应有的处罚,早日为被害者讨一个公道,被害者都应该按相关规定进行法医鉴定。

  二、什么情况下要进行法医鉴定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三、法医鉴定的一般多长时间出结果?

  公安机关在办理人身伤害案件中,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案件当事人的伤势情况进行鉴定。公安部对于公安机关在办理伤害案件中的鉴定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做法医鉴定程序的全部内容。法医的鉴定大多都是用于刑事案件当中的,也就是属于司法鉴定当中的一种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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