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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伤残鉴定检查什么项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7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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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分为很多种,有身体上的伤残,也有神经上的伤残,针对不同的伤残类型应当做不同的伤残鉴定,但是许多人往往对神经伤残鉴定的流程不是很了解。那么,恩施伤残鉴定检查什么项目?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恩施伤残鉴定检查什么项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伤残鉴定可以到公安机关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二、伤残鉴定的误工费

  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伤残鉴定如何认定工伤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的恩施伤残鉴定检查什么项目的法律问题。首先第一个我们需要检查一下身体损害程度,第二个要检查的项目是伤残程度的鉴定,第三个是要做一个因果关系的鉴定,第四个是医疗单位上纠纷的司法鉴定,第五个是被害人受到身体上的伤残之后,要做一个保险赔偿的鉴定,第六个是影像学资料的统一认定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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