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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过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3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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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同时,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随之上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且在我国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期限是由明确规定的,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过了怎么办呢?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吧,接下来法律快车将详细为大家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过了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依法严格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可以延长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并且,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如交通部门未按规定处理的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需了解更多有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过了怎么办的内容,欢迎登录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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