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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自行处理交通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6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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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出门都希望平平安安的,但是总是会有意外情况发生,经常在路上也看到有车辆出了事故停在马路边,可能新手在外遇到这类情况,不知道怎么处理,要注意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自行处理交通事故

  1、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2、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3、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4、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5、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二、自行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

  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解决。快速中心勘验定损,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2、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赔偿方式为自赔。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3、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三、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如何自行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双方损失不大,可以先拍照,然后靠边停车,协商赔偿数额;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法院处理。有交强险的,可以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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