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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穿马路责任划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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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分成不同情形判定,如果是在人行道或者是斑马线上的话,那么就是机动车的全部责任。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行人横穿马路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行人横穿马路责任划分是怎样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的事故情况而定。具体的责任认定可以参考一下几种情形:

  1、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2、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这种情况下也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机动车次责或无责,行人主责或全责、同责

  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导致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这种情况下,行人是主责、全责还是同责,要看机动车司机有没有过错。如果机动车司机有打电话走神、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行人就不可能负全责。

  二、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的

  1、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行人横穿马路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全部内容。如果是在一些禁止行人通行的道路比如高速公路上发生相撞,那么就是行人的全部责任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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