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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书三个月还没出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1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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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都会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书,来划分事故双方的责任,受害者可以以此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有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耽误了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出具,当事人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三个月还没出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三个月还没出怎么办

  交通事故处理是有期限的,如果超过三个月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写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8条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记载内容包括如下一些:

  1、事故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车辆基本信息、事故道路的基本情况、天气状况等;

  2、叙述事故发生的经过:起因、导致的损害结果;

  3、证据及原因:交警通过事故检验与勘查、询问当事人及证人等得出的对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事故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比例,或是事故属于意外原因的分析;

  5、落款加盖章: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名称及日期。

  6、一般末尾还需告知被送达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以及事故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小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小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规定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2、因此交警部门接到像小区内等道路以外交通事故报案,会参照道路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认定为交通事故的前提就是事故发生在道路上。而《道交法》中对道路的定义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目前,对于小区内的道路是否属于《道交法》中的道路,实践中存在争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三个月还没出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由文中可知,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按照交通事故责任书上的规定来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如果受害者较长时间没收到事故责任书,可以提出复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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