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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具体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5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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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开车出行的人是非常多的,对于驾驶员而言,寻找停车位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尤其是一些车位紧张的城市,很多人找不到车位的时候会随意停放,如果停在了一些禁止停车的地方,就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果被交警查处的,就会面临罚款,那么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具体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具体是怎样

  1、在停车场或者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

  2、在道路停车泊位内,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3、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

  二、车辆违停怎么处罚

  1、现场处理。一般来说是接到罚单后的三天,带着驾驶证、行车证、现金或银行卡去当地行政大厅(或交警队)去现场办理缴纳罚款的业务。

  2、网上办理。很多城市具有网上警局的业务,可以进入之后用银行卡进行缴费。

  3、违章停车不扣分,一般是罚款200元,但是要看清罚单上的日期,不要延迟日期,以免生成滞纳金,加重经济损失。

  4、平常停车要接规定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机动车违停处罚有什么依据和标准

  1、违反禁令。也就是在标志、标线明确提示禁止停放的区域停车的。其实,这是典型的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条款(既违停又违反禁令),从而产生了数个法律后果。对此,通常适用《省条例》第57条第1款第1项。处罚的案由不是违停,而是违反禁令。因此,驾驶人在不在现场都不影响处罚。处罚的标准是100元。不需先行警告。

  2、违反禁令,驾驶人在现场拒绝驶离的。在禁止停放区域停车的,而驶驶人拒离立即驶离的,适用《交通安全法》93和《省条例》第58条第1款第26项。处罚的标准是200元。需要先行警告。

  3、违反停车规定,在不应当停车地点停车的。所谓的停车规范,就是《实施条例》63条和《省条例》43条所列的内容。经警告后,当事人拒绝驶离的或当事人不在现场的,适用《省条例》第56条第1款第18项。处罚标准50元。需要先行警告。

  4、违反停车规定,停车不规范的。也就是你横在车位里,或着,车身距路边石超过30CM的。这样的情况,省条例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却可以适用65条这个通用的条款。处罚的标准是50元。不需先行警告。

  5、乱停车上下客的。也就是横在路中间或停在机动车道上(实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离的道路)上下客的,这里适用《交通安全法》90条(通用条款)和《省条例》65条(通用条款)。处罚标准50元。不需先行警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具体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见,车辆在停放的时候要按照相关标志规定的车位停放,在停车位上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借道进出的,也不能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的正常通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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