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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存在哪些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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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认定的时候,是需要对事故双方的责任主体来先认定的,认定好了事故责任主体的,才能进行后续的事故认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存在哪些问题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存在哪些问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即当地交通警察大队作出。司法实践上是由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作出。也即是案件侦查人员作出的。有利的一面是对案情了解、熟悉,不利的一面是容易带个人主观片面性。而从刑事司法证据的角度加以深入的分析就不难看出,侦查人员同时又作出对案件起关健、决定作用的证据,显然是不符合刑事诉讼原则要求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只能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当然,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程序违法,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要求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律师建议,当事人不仅仅要关注事故事实、责任划分部分,还要注意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是否合法,例如交察是否已经取得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资格、事故处理单位是否有管辖权、签字是否是一人代签、是否在法定期间做出检验、扣留车、物程序是否合法、相应权利是否告知等等。如果在事实上与实体上遇到困难,不妨从程序上分析分析。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应该在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三、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的时候,是需要按照交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的。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存在哪些问题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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