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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书有异议可以复议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3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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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关事故全局,对当事现场的描写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一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并签名了,其往往就会涉及到当事人重大的利益。因此不可小觑也不可以掉以轻心,而应当根据自身利益好好反思。若有疑问或者不公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程序。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责任书有异议可以复议吗的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有异议可以复议吗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救济方法有以下两种:

  1、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乱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

  二、交通事故书何时做出

  交警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调查和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在10日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往往是由公安机关的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所做的摹写,重在解决责任认定和责任分配问题。但是凡事一旦涉及到责任,其就必然紧紧地和当事人的利益牵扯在一起,不是一纸空文,无所影响。因此我们每一个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应当对其进行谨慎对待。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所讲述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有异议可以复议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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