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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是由保险公司处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3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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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会跟您详细讲述交通事故赔偿是由保险公司处理吗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由保险公司处理吗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全部由保险公司来赔付则要看承保的保险公司的责任限额范围;

  2、根据法律规定,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保险公司能否单独作为被告

  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条例。该条例的立法宗旨就在于及时、合理地给予全体受害人基本保障,虽然匡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其相对李某而言,同样是受害人。

  受害人在近期内联系不上李某及车主朱某,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应当得到支持。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但从实体上也从程序上赋予了受害人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向受害人赔偿。

  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从上述分析可见,无论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依照《保险法》,都规定了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起诉,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是其法定义务。

  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保险公司可以单独作为被告。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但从实体上也从程序上赋予了受害人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向受害人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跟您所讲述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是由保险公司处理吗的内容。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必然就要根据事故来进行一定量的赔偿,这些赔偿可能包含很多方面的内容。具体的内容要根据法律或者交通管理法规的要求来进行确定,而且保险公司作为事故的受理方必然也要承担一定量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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