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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3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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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的当事人可能会承担或者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这样就有可能会发生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因而,内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要因不同的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法律手段。具体情况来和法律快车小编看看吧。

  一、内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行使职权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仅仅是一种认定事故双方过错的证据,仅具有证据效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故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可以将其作为确认双方过错程度的证据,也可以重新分析事故成因,对双方过错程度作出更符合事实的认定。

  二、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赔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不予以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通过申诉责任认定仍然没有得到改变,那么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交警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所以,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法院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由法院做出新的责任认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内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的知识,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往往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随机应变,如果你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或者需要法律援助,都可以到法律快车找律师寻求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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