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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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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汽车在社会中使用量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可避免地也在变多。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了,有人受伤的话便应该马上将伤者送到医院,同时接受治疗。受害者想要对方的赔偿的话,也是需要根据伤残鉴定决定的。很多人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这点感到很模糊。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讲述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 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 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二、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0条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进行,但若伤情已稳定,则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鉴定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的评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则要在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跟您详细讲述的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的内容。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是和交通事故责任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证据,在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赔偿数额的多少方面具有极大的作用。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限定时间内做好伤残鉴定将极大地有利于伤者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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