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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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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在什么地区,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都是需要进行一个责任认定的,只有将事故双方的责任认定好,才能开展后续的赔偿工作,以及对事故双方违规等行为进行处罚。那么广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构成要件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权民事责任构成需下列四要件:

  (一)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三)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章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3、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维持率很高,很少有改变原有认定的。所以,当事人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可以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如果你当初申请复核过,并且复核结论是维持原认定,调整和重新划分责任就会更加困难。

  三、广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广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等相关法律知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需要交由交警处理的,如果大家对于认定的结果不服的话,也可以申请复核。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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