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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加塞造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19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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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行加塞造成交通事故的,交管部门也是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到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更多关于强行加塞造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强行加塞造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强行加塞造成交通事故的,交管部门也是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到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逃逸事故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调查清楚交通事故责任为基础。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强行加塞造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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