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亡交通费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19 09:25
人浏览

  在交通事故中,许多人都关心有无人员伤亡,当有人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有出现生命的危险,或者有人去世。这这种情况下需要的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其他程序是不一样的处理方式,当无伤亡是则是关注交通费的多少?那么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亡交通费是多少,该怎么计算这一问题也得到了关注。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亡交通费是多少

  因为无人员伤亡,则按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

  6、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二、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A、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B、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三、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亡交通费是多少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在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更多的赔偿的是作为误工费为主体。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两种而计算的,以及我国法律早有规定。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