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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后补有用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1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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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交通事故没有及时开具责任认定书的,事后也是可以补开。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后补有用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后补有用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直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发现场的勘察依据交通法对事故的当事人做出的行为以及承担责任的认定的书面材料,其目的是对当事人进行责任判定,并依法对肇事者进行正确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以及交通部门接到事故报警应当如实记录报案人相关信息,如报警方式、报案人及联系电话等。赴现场时应该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涉事车辆类型、车辆牌号等。如果涉嫌交通事故逃逸,应当记录逃逸车辆车型、颜色、类型和逃逸方向,以及对相关目击证人和当事人进行案发经过的记录。其中第十二条中规定,如果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报警,事后请求补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部门就应当受理,并且按照第十条的规定记录,查清事故是否如实存在,在对事故认定后,将会书面通知当事人。

  所以,即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据,如现场证据、现场照片或者保险公司的勘察记录等证明材料,经过交通部门采信,就可以补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迟多久出来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有效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因此,如果一方当事人不签字,交警可以向另外一方发放事故认定书,且不影响该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后补有用吗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事后补,如果一方当事人不签字,交警可以向另外一方发放事故认定书,且不影响该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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