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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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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当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下达交通责任书后,责任方却联系不上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解决问题呢?以及逃逸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交通事故责任方联系不上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该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进行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现场检查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查、勘验的,应当在检查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3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责任方需要赔偿的项目

  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三、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联系不上怎么办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了解到如果责任方进行逃避我门可以进行诉讼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及证据,走法律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法律快车网站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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