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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取车交通费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5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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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是会产生不同的费用的,而在确定好事故责任以及赔偿比例之后,就是需要对其产生的相关费用,来进行相关赔偿。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取车交通费怎么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交通事故取车交通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交通费应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二、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是什么

  1、侵权行为造成了公民人身受到损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实际的受损情况,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交通费。

  2、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交通费用和后来转院的交通费;

  3、计算交通费的人员标准: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

  4、计算交通费的实际发生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用于交通的费用计算;

  5、计算交通费的票据标准: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计算交通费的一般赔偿标准: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车旅费标准支付。

  三、个人欠款起诉异地交通费谁负担

  1、民事诉讼期间可以要求交通费赔偿。因为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所以,民事诉讼期间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要求交通费赔偿。

  2、受害人在主张交通费时,向法院提交的交通费票据,无论是乘坐公共汽车的车票,还是乘坐出租车的发票,票据上载明的时间都必须与其去医疗机构治疗、复查等时间能够一一对应,否则,法院在审查证据的时候,也会将不能与就诊时间相对应的交通费票据剔除。

  3、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4、交通费的确定标准为实际、合理、必要。法院一般不会都采信受害人所要求的交通费,而是依职权酌判。此外,如果不是受伤很严重以及特别紧急的情形,法院也不认可打出租车的费用,而只认可乘坐公交车的费用。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取车的时候,就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赔偿范围来进行处理才是有效的。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取车交通费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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