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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有什么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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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发放方式通常的有两种,一种是通知当事人来交警部门进行领取,另一种是留置送达的方式。前提是需要送到当事人或者其家属的合理地址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有什么后果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有什么后果

  签字只是签收,即证明收到了,不影响事故责任书的本身效力。即使不签收,交警队也可以以留置送达等其他方式以示送达。

  二、存在异议怎么办?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3、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维持率很高,很少有改变原有认定的。所以,当事人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可以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如果当事人当初申请复核过,并且复核结论是维持原认定,调整和重新划分责任就会更加困难。

  三、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1)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技术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当事人针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而该违法行为认定影响到交通事故认定意见的,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必须撤销原认定意见,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交通事故认定关系重大,不仅涉及到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是否成立,还涉及民事赔偿责任的分担份额。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只具有“证据”性质,但是司法实践中通过庭审证据质证推翻交通事故认定结论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因此,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应该充分利用复核程序解决;否则,交通事故认定结论基本上“铁定”事实。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有什么后果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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