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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停运损失的时间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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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运时间以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至事故车辆维修完毕之日,赔偿权利人无正当理由迟延提车致使停运时间延长的期间,不计入停运时间。更多关于交通事故停运损失的时间怎么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交通事故停运损失的时间怎么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的财产损失的范围,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营运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的,应由赔偿权利人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在赔偿权利人无法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其主张的停运损失数额时,可按照事故发生时当年度《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中道路运输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倍予以计算;如事故发生时当年度以上计算标准尚未颁布,则以上一年度相关数据为准。

  停运时间以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至事故车辆维修完毕之日,赔偿权利人无正当理由迟延提车致使停运时间延长的期间,不计入停运时间。

  二、交通事故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如下费用:

  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5、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6、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三、交通事故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损失进行协商,并按照约定签订赔偿协议。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停运损失的时间怎么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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